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第21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函

2020-02-27

各市(州)残联:

33日是第21次全国“爱耳日”,为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爱耳护耳的意识,有效减少听力残疾发生,引导社会关心关注听力残疾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

听力残疾约占所有残疾人总数的1/3在所有残疾类别中占比最大。每年出生的新生儿中,重度听力障碍者约占 1‰~3‰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老龄退化性耳聋人数还将增加。儿童期是听觉言语发育的关键时期,听力残疾导致儿童言语发育障碍,并影响其情感、心理和社会交往等能力发展,给家庭和社会造成沉重负担。各市(州)残联要按照省残联统一部署,加强对听力残疾预防的宣传和知识普及,增强全民爱耳护耳意识,实现听力残疾“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减少听力残疾发生,减轻听力残疾人身心痛苦。

二、扎实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各地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听力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保障制度,加大宣传,唤起全社会对听力残疾人的关注;特别要大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普及爱耳护耳知识。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全面营造关爱、帮助听力残疾人的社会环境。

三、工作要求

由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今年“爱耳日”一律不组织聚集性宣传活动。各地要服从疫情防控大局,创新宣传手段和形式,以疫情防控知识为主要内容,树立互联网思维,掌握媒体语言,充分运用手语视频、报刊、广播、电视、短信、微信、微博等多渠道开展宣传,着力提升宣传引导力、影响力。

为了及时总结工作经验,请各市(州)残联于331日前将本次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总结发送至邮箱sc_lk1990@163.com

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

2020220

(联系人:冉娜,电话:028-84353395